冲之鸟礁是日本南部太平洋海域的一处日属环礁。位于北纬20度25分,东经136度05分,在冲绳东南约1070公里。中日两国分歧的焦点在于,日本坚持是冲之鸟岛,而中国则认为是冲之鸟礁。日本描述为,“高约1米,由直径仅为数米的两块岩石组成”,中国则描述为“涨潮前有5块岩石露出水面,涨潮时仅有两块岩石露于海面之上”。日本将冲之鸟礁说是岛屿而不是礁。这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首先让我看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岛的定义是 什 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部,第121条关于岛屿的定义如下:
1. An island is a naturally formed area of land, surrounded by water, which is above water at high tide.
zone and the continental shelf of an island ar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3.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中国政府那些对 外发言人在反对日本把冲之鸟礁当成岛屿时,常引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部,第121条,第三款,即冲之鸟礁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 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 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而没有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部,第121条,第一款拿来作重要论点,其实第一款是非常有力的依据,比第三款更有力。把原来 的陆地/岩礁改过后,无论是岛屿或岩礁都不重要了,它们再不适合被这款定义所盖括,因冲之鸟礁已经不再是自然形成的岛屿了。 希望中国政府马上把这个论点包括在向联合国提出反对日本把冲之鸟礁变成岛屿的理由之一。因此,日本不能在冲之鸟礁周边范围开采海底资源,因为这些岩礁是没 有大陆架的;更不能用作其专属经济区的权益,因为这些岩礁不是岛屿。冲之鸟礁周边范围的海是公海,日本无权开采公海的资源。
前文说及,冲之鸟礁在高潮时有一小部分还露出海面的,如北露岩露出海面 16厘米,东露岩露出海面6厘米。因为在高潮时没有被海水淹没,所以 日本人拿这条款来作为他们申请冲之鸟礁为岛屿的依据。这就是为什么日本人将冲之鸟礁称为岛。
2. 要 证明冲之鸟礁的一些岩礁和一些所谓岛屿在没有被日本加固改变前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首先,如前文所说,负责反对日本把冲之鸟礁申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代表,不能单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部,第121条,第三款用来反对日本以冲之鸟礁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权利。在这里我们要证明这些岩礁,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这应该是日本的责任。日本实在很难找到例子证明它们可以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那些被加固过的岛屿已不能被用来证明其可以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因为它们的地位已被改变过。如果那些所谓的岛屿从未曾被改变过而在高潮时又能露出海面时,第一条款应该适用。不过,不需改变而又能证明其可以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实在不容易。不过,如能中国在理论上和环境上确立这些所谓岛屿如果没有被加固而很快就会被海水侵蚀而变成岩礁的话,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将会更快完成批准中国的要求,即否决日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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